各教学单位: 课堂教学是高等学校开展高等教育最基本、最重要的组织形式,课堂教学质量将直接决定学校的教学质量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与效果,树立良好的教风、学风。依据《渭南师范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》〔渭师院教[2006]30号〕等相关文件规定,现提出如下要求,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: 一、关于课堂教学的考勤 1.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,每次上课均应考勤,考勤登记可采用点名或抽查的方式。对无故缺席或迟到、早退、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教育,并将学生课堂出勤情况报学生所在学院作相应处理。 2.课堂考勤作为学期课程平时成绩的一部分,对无故缺课节数达课程总学时的1/3以上者,取消该学生的课程考试资格,由学生所在学院作相应处理后报教务处备案。 3.各学院应严格执行任课教师考勤制度,严禁私自调课、停课(含实验课、毕业实习),对未经审核批准私自调停课的教师,要按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 4.课堂考勤登记是课堂教学常规管理的一部分,各学院要切实做好考勤登记情况的建档和保管。每学期末,各学院应将本学院的课堂教学考勤情况建档保存,并将教师调停课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。 二、关于课堂教学的组织 1. 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,精心备课,认真讲课,积极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,注重教与学的“互动”,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,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。应根据教学内容给学生布置一定量的作业,并进行检查批改。 2.任课教师应规范、有效地组织课堂教学,注重教书育人,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注重德育教育,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,对迟到早退、上课玩手机、上机玩游戏、睡觉、吃零食和扰乱课堂秩序等情况,要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坚决制止,保证教学活动的有效进行。 3.教师、学生进入教学场所,都应自觉关闭手机,上课期间严禁接听电话、发短信和会客。教师在讲台上要保持良好的教态,无特殊情况,不允许坐着讲课。 三、关于组织和实施 1.各学院、北校区教学部要高度重视,组织全体教师和学生,召开专题会议和班会,传达通知精神,认真学习《渭南师范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》〔渭师院教[2006]30号〕、《渭南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》〔渭师院教[2004]53号〕和《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〔渭师院教[2005]26号〕等有关文件内容。 2.各学院应成立相应的教学检查领导小组,安排落实领导值班,检查落实课堂考勤制度执行情况,力求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、见到成效。 3.教学督导应深入所联系的学院听课检查,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。 优良的教风、学风是确保教学工作规范的基础,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。希望各教学单位提高认识,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把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大事,常抓不懈;希望广大教师、学生从自我做起,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。今后,学校将继续组织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团委等相关单位对全校课堂教学秩序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,对违纪师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并对所在教学单位进行通报。
上一条:
图书馆文献资源需求信息征集的说明
下一条:
关于举行2012年新生开学典礼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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